土库曼斯坦公民自7月1日起可举行集会和示威游行

来源:俄新社
2015-03-17 14:36:00

  俄新社3月11日阿什哈巴德报道,土库曼斯坦总统别尔德穆哈梅多夫签批《土库曼斯坦组织和举行会议、集会、游行及其它群体活动法》,自2015年7月1日起,允许土公民举行会议、集会、游行及其它群体活动。该法旨在实现土公民进行和平集会的宪法权利,在进行集会、游行和其它群体活动时,要保障公共安全。该法规定,组织群体活动可以是一个或者多个永久居住在土境内的土库曼斯坦成年公民、政党、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但不可以是无行为能力、有犯罪前科或者一年内受到过行政处罚的人;禁止政党、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利用群体活动暂停、终止或拒绝其应从事的工作;举行集会不许接受外国自然人和法人的财力和物力支持;组织者必须在相应期限内向当地政府机关递交举行集会的通知;群体活动只能在7:00-22:00点之间举行,参加者不能掩面、戴口罩和其它难以辨别身份的物品,不许携带武器或者其它可用作武器的物品;禁止喝酒精类饮料;群体活动不得在靠近土库曼斯坦总统官邸、议会、政府、广播电视机构大楼,以及外交使团、领事机构、军事、执法机构、居民生活保障机关等单位的建筑物200米以内的范围内进行。该法自2015年7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