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经济共同体不采用欧盟模式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5-04-30 10:30:00

  据《星洲日报》4月24日报道,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秘书长丽贝卡表示,东盟经济共同体不会在不久的将来采用欧盟模式,这意味着东盟经济共同体不会在近期实行一致对外的关税及东盟公民居住工作自由流动、单一货币等。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自2007至2015年共拟定505项优先措施,至今已落实90.5%。

  丽贝卡表示,东盟将继续实行2012年签署的《东盟自然人流动协定》,扩大受惠行业的范围及居留时间,进一步加强技术人士在东盟成员国之间的流动。在自由贸易方面,东盟商务咨询理事会将向东盟领袖提出建议设立中小型企业银行及“东盟商务旅行卡”等。

  丽贝卡透露,本次东盟峰会也会涉及正在谈判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框架”(RCE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