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批违规 茂余燃气及信息披露负责人被出具警示函

来源:千龙网
2017-06-28 14:31:03

千龙网北京6月28日讯 近日,茂余燃气因未按期披露 2016 年年度报告,收到股转公司出具的警示函。

公告显示,截至 2017 年 4 月 30 日,茂余燃气未在 2016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时任茂余燃气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股转公司决定对茂余燃气及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茂余燃气表示,公司自6 月 23 日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后立即进行整改。目前,公司已在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 2016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今后,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公开资料显示,茂余燃气于2015年11月10日正式挂牌新三板,专业从事膜式燃气表、 燃气调压器、压力管道元件等燃气设备的生产与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