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强扣11.5万 原因曝光后让人彻底无语

来源:央广网
2016-05-30 12:04:12

  邓先生说,针对身份信息不对的问题也曾向清苑法院发过异议申请书。“旬阳安康至少有8、9个郭昌霞,他偏偏把我们的划走了。这个我也跟办案人解释过,可是办案人没有跟我主动联系过,也没有主动过来调查。我们一直主动跟他打电话联系,他就推,说按照程序来办。”

  就这样,在等了将近一个月后,5月19日,郭昌霞收到了清苑法院的通知,通知他们27日到法庭去听证。如果不服,有什么理由拒绝不去的话,就放弃这个权利。

  这样的结果让郭昌霞有些想不通。郭昌霞说:“也没和人家有任何经济纠纷,我也没去过河北,莫名其妙的钱被人家划走,我就是想不通这件事。”

  对此,保定清苑区人民法院当时前往陕西旬阳办案的执行法官李增强表示,该案涉及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欠的是租赁费,人家申请执行,我们就过去了。是在我们民二庭调解的案子。”李增强说,此前清苑法院已经收到郭昌霞发来的异议申请书,但目前无法确定这个郭昌霞究竟是不是被执行人,而更多情况不便透露,具体还需要和法院沟通。

  李增强说:“正因为有这个异议书,所以咱们要开听证会,确定了以后再出裁定。然后再按法律程序一步步走。现在不能确定是她,也不能确定不是她。为了确定这个,才开的听证会。”

  昨天记者联系了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一位值班室工作人员表示并不了解情况,会联系相关负责人回复。截止记者发稿时,清苑法院尚未就此事作出回应。

  昨天,郭昌霞和丈夫已经乘火车抵达清苑,准备今天上午到清苑区人民法院参加听证。郭昌霞说:“火车是22个小时,挺麻烦的。我们觉得特别委屈,本来是他们的错,为什么让我们过去。”

  在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伟东看来,通常情况下,在法院执行的过程中,如果案外异议人提出异议,在不明确财产归属的情况下通过听证程序确定是有必要的。

  杨伟东表示,这种情况下,通常财产到底归不归被执行人,财产的案外异议人提出的异议是不是正当的,这时候可能没那么清楚,那这个时候可能用比较严格的程序,比如听证程序,调查核实,在调查核实基础上进行听证,完全是有必要的。

  但杨伟东认为,单就本案来说,如果郭昌霞提供的证据已经能够证明自己不是被执行人,那么是否还要进行听证就有待商榷。大多数的情形是,判决指向的被执行人很清楚,因为往往经历了司法审理的程序,已经能核实。张三、李四、年龄、身份证,这是法庭调查审查阶段一开始要确定的问题。现在这个案件中,被执行人本身就产生问题了,如果人家提供的证据材料足以能够证明不是被执行人,这时候法院是不是就应当更改,而不需要通过听证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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