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欧公投结束,后悔药的4种吃法

作者:北海 来源:中国网
2016-06-29 16:17:45

选择三:再来一次

1992年,丹麦选民在公投中通过微弱优势,拒绝加入一项欧盟的基础协定。11个月后,经过一系列外交上的被动局面,丹麦发起了第二次公投,这一次,选民投票通过了加入该条约。

2001年也发生了类似情景——爱尔兰选民拒绝加入若干欧盟协定,若干年后在2008年的第二次公投中它们才得以通过。

英国的选民也可以改变主意吗?截至27日,也就是脱离欧盟公投之后的第四天,一项要求重新投票的网络请愿已经有了380万个签名。

但是,假如今天就举行第二次公投,产生不同结果的可能性并不大。确实有少数英国人在社交媒体上声称他们后悔投票决定离开欧盟,但民意调查结果表明,他们只是极少数人。25日,一项由ComRes进行的调查显示,只有1%投票选择“离开”的人对结果表示不满意(脱离欧盟派领先四个百分点,以52%比48%胜出)。

如果英国从欧盟获得某些特殊让步,比如允许英国为移民设置上限,那么英国领导人是可以找到理由进行第二次公投的。当年丹麦与爱尔兰领导人说服选民在公投中改变主意,用的就是这个方法。

约翰逊27日说,英国“是而且永远是欧洲的一部分”,在公投之前,他就暗示过自己可能会采取这个策略。“只有一个方式可以带来我们需要的改变,那就是投票选择离开,”他3月在《每日电讯报》的观点专栏中写道。“整个欧盟的历史表明,他们只会在人们说‘不’的时候才倾听他们的意见。”

第二次公投可以令政客们声称,他们听从了选民的意见,也支持欧盟,这样可以既避免民粹主义的愤怒,也避免离开欧盟所带来的经济与外交后果。

不过,欧盟领导人可能不会那么赞同。如果成员国都以威胁退出来要求特殊让步,这将会损害欧盟制定全欧政策的能力。这也会刺激其他成员国威胁进行退出欧盟的公投,这将会是一场危险的游戏,很容易以灾难告终。

还有一个风险,那就是英国选民在第二次公投中还是选择离开欧盟。如果这样,就肯定没有回头路了。

选择四:只在名义上脱离

《欧盟宪法条约》第50条给离开欧盟的国家两年时间,与欧盟就脱离后的关系进行谈判,比如贸易与移民等事宜。

如果英国达成一系列协议,大体上维持现状,只是去掉了正式欧盟成员国身份,那又会如何呢?

这似乎也是约翰逊所考虑的。在《每日电讯报》26日的观点文章中,他承诺英国将会维持与欧洲的自由贸易和自由流动协定。

《卫报》的专栏作家拉斐尔 贝林则在Twitter上开玩笑说,“亦称‘欧盟成员国’。”

挪威就是一个榜样,它不是欧盟成员国,但是却加入了它的共同市场和边境开放政策。

“脱欧”的支持者们强调两个目标:减少移民,让英国摆脱欧盟的官僚主义。挪威式的格局在理论上可以限制移民,但会令英国更加受制于欧盟的政策制定者。

如果英国选择这条道路,它“将无法在欧盟制定影响到其公民日常生活的政策中进行投票或在场”,挪威前外交大臣埃斯彭 巴特 艾德去年警告说。

这样一项协定也会令英国继续缴纳成员费,这笔款项是“脱欧”的支持者们承诺不再缴纳的。

法国经济学家尼古拉 维隆在布鲁塞尔的一家研究机构Bruegel的网站上写道,欧洲领导者们也或许会担心树立不好的先例,从而反对这样的格局。

他说,这些领导者希望向其他成员国发送“清晰而明确的”信号:如果离开欧盟,就不会毫无代价地享受成员国才能拥有的优惠待遇。这会是一个艰难而痛苦的分手,所以要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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