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靓颖“名誉损害案”告错人 法院驳回部分起诉

来源:腾讯娱乐
2016-04-08 09:24:35

  【摘要】:日前,朝阳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一审裁定驳回了张靓颖对北京青年报社和张某两个被告的起诉。...       

张靓颖“名誉损害案”告错人 法院驳回部分起诉

  因认为《北京青年周刊》刊发的题为《我们为什么要嫌弃张靓颖》的文章侮辱、诽谤个人形象,侵犯名誉,去年6月30日,张靓颖将记者张纳、北京青年报社诉至北京朝阳法院,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同时索赔100余万元。据悉,审理中法院查明张纳真实姓名为张某,予以变更,同时追加《北京青年周刊》出版方《北京青年》杂志社为共同被告。日前,法院以被告主体不适格为由裁定驳回了张靓颖对三个被告中北京青年报社、张某两个被告的起诉。

  张靓颖诉称:2015年2月5日,北京青年报社主办的《北京青年周刊》、《北京青年周刊》官方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刊登了题为《我们为什么要嫌弃张靓颖》的文章,作者署名为张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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